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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试用期?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答: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zui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一般对初次就业的劳动者适用。试用期的约定不是必须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zui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zui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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